关于对重庆兴海投资有限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
5,151.482万元、第三期2,060.593万元补偿款,补偿进展严峻滞后,且经屡次监管催促后仍未活跃实行补偿责任。你公司上述行为已违背成绩许诺,严峻危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,违背了
你公司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,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,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和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。
5,151.482万元、第三期2,060.593万元补偿款,补偿进展严峻滞后,且经屡次监管催促后仍未活跃实行补偿责任。你公司上述行为已违背成绩许诺,严峻危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,违背了
你公司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,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,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和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。